本所研究生畢業條件: 一、畢業學分規定 30 學分,包括: 1.專業必修科目 13 學分 2.專業選修科目至少 11 學分以上 3.論文 6 學分 (學科考試及格者才可將論文題目及摘要按規定日期交出,並擇期舉行口試。) 二、參加2次研究進度報告發表 三、參與大學部生物化學實驗課程教育實習